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检集团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永慧)
本人秦永慧作为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秦永慧,硕士研究生,先后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北京融信泽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大成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理事,同时担任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理事、矿业市场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
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
中心法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兼
任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神火煤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经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进行独立性自查,确认在任职身份、经济利益、业务
往来及履职活动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履职
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法独立
行使表决权及独立董事职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2025 年应参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审议议案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数量 会的次数
数
6 6 2 0 0 48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应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审议议案数
参加会议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量
次数 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0 6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5 5 2 0 0 14
2025 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会
议材料,并在相关会议上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
讨论。基于充分的研究和分析,我秉持独立、客观的专业态
度,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具有
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对于公司作出的各类决议,
我均表示同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根据国检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
定,本人共出席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及建
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事前审核,重点审查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对公司的影
响,确保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经审慎审议,相关议案均
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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