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794,339,622.64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账。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198,113.22 元,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141,509.42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国检集团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履行法定持续督导义务至 2025年 12月 31日。截至目前,前述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全转股,中金公司将对其剩余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王煜忱、郭月华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060.SH
注册资本 80,253.1903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号科研生产区南楼
法定代表人 朱连滨
董事会秘书 宋开森
电话 010-51167917
传真 010-51167918
电子信箱 ctcir@ctc.ac.cn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报告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7、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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