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石建宾,作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建宾,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7 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专员、政策服务部副部长、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并非最近十二个月内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不曾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了 4 次股东会,11 次董事会会议,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委托出席、无故缺席,未有投反对、弃权票或回避表决的情况,未行使特别职权。
本人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地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针对有需要进一步沟通了解的拟审议事项,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董事会等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发挥本人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5 年,本人主动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探讨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运行情况,交流竞争格局的变化及其对公司财务和运营的潜在影响等。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依托在半导体行业积累的专业认知与行业经验,密切跟踪全球半导体市场动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战略规划提出建议,助力管理层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就产品战略规划进行充分研讨,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并积极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公司管理层能够对独立董事关注的事项和建议及时回复和落实,为独
(四)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2025 年,本人积极深入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密切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流程,保障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完整可靠,并且确保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公平地传达给所有相关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且履行了完备决策程序,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 年 7 月,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鑫益邦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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