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 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孙晓伟主 持(其中 :通讯方式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 、部 门规章 、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 ”)方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85,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5 票面利率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的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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