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
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审计委员会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进场审计前,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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