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 号),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加芯彩”或“公司”或“发行人”)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7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6,81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439.1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376.82 万元。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规定,负责麦加芯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 2023 年 11 月 7 日
公司上市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麦加芯彩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 单元、15 层 F1519-F1521、F1523-F1527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F1201-F1210 、 F1211B-F1215A 、 F1231-F1232 单 元 、 15 层 F1519-F1521 、
F1523-F1527 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安
保荐代表人:宫乾、顾承宗
联系人:宫乾
联系电话:010-5832 8767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62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 1515 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 1515 号
法定代表人:WONG YIN YEE(黄雁夷)
实际控制人:WONG YIN YEE(黄雁夷)、罗永键
董事会秘书:崔健民
联系电话:021-3990 777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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