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025年度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1 – 2
二、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4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55761_B02号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55761_B02号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欣融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27 日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6月1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2日《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注册,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 民币1,568,160,000.00 元 ,扣 减保荐及 承 销费 (不 含 增值 税)人民币
109,089,509.43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302,301.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189.41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53,525,120.0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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