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授予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权益授予数量:2,167.90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 1,976.90 万份,限制性股
票 191.00 万股;
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0.79 元/份,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11 元/股。
根据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 687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976.90 万份,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91.0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6 年 4 月 15 日
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收到一名员工提出问询,经公司核
查确认后已妥善沟通处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此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87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976.90 万份,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1.00 万股。君泽君律所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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