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从业人员总数近8,000人,其中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注册会计师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12日,独立董事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6日,独立董事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独立董事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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