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1 15:50:20 股吧网页版
宿迁联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码: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 号)批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841.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662.71 万元。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A10298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贾瑞兴、官航

联系电话 021-3867 66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Suqian Unitech Corp., Ltd.

证券代码 603065.SH

注册资本 41,896.777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8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俊义

实际控制人 项瞻波、王小红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223800

电话 0527-8286 0006

公司网址 www.unitechem.cn

电子邮箱 irm@china944.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宿迁联盛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
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的监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取消)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