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18:27:23 股吧网页版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并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6-04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并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1、本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初步合作意向,且项目能否实施、何时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资公司成立初期,在人才引进、团队组建、设备采购、业务开拓及管理体系等方面均需系统建设与逐步完善,存在较大的技术稳定性、团队稳定性风险。

3、合资公司属于重金属企业,可能存在安全、环保以及行业政策风险,且合资企业尚需取得立项、环评、能评等,可能存在无法取得开工前置许可证件而造成无法开工的风险。

4、合资公司由公司及合资方共同投资设立,以合作的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可能存在合作不及预期、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

其他风险提示内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为受阻胺光稳定剂及其中间体(不含
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能否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与自然人股东朱蓉辉、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光芯”)共同签订《合资意向协议》,拟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合资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朱蓉辉

工作单位: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总经理

2、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E0L7954T

法定代表人:卢王威

注册资本:120万元

成立时间:2024-10-1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11号南岸新地一期商务楼栋5号楼3层(302)室-26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电子元器件销售。

主要股东信息:朱蓉辉,持股99%。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汇智光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于近期与朱蓉辉、汇智光芯在江苏省宿迁市签署《合资意向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委托办理工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
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计划及进展

公司拟和朱蓉辉、汇智光芯,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磷化铟衬底的研发和生产销售。后续项目投资各股东按合资公司出资比例共同出资,资金来源于股东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借款和银行贷款。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固定投资1亿元,主要工作包括厂房、装修、生产环境、设备采购、人员组建及生产手续等工作落实,建设周期10个月。预期达到年生产12万片4-6英寸磷化铟衬底;二期依据一期进展和市场行情,预计追加投资2亿元,产能产线扩充至40万片/年。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丙方:朱蓉辉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

江苏光铟半导体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项目公司主营业务

磷化铟衬底的研发生产销售(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其中甲方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0%;乙方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丙方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最终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以正式签约文本确认为准。

4、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完
毕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需)后,项目公司方可设立。

(三)乙方、丙方承诺与保证

乙方、丙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项目公司的核心技术不会构成对汇智光芯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光芯”)、汇智光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知识产权的侵权或违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