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宿迁联盛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 号)核准,宿迁联盛向社会公开发行
4,19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8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3,841.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662.7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29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3,223.22 万元。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 223.22 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 3,000 万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 46,662.71
减: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支出金额(2) 34,373.11
减:本报告期累计募集资金支出金额(3) 283.07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4) 9,000.00
加:本报告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5) 114.37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6) 102.3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3-4+5+6) 3,223.22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期末余额 223.22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期末余额 3,000.00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宿迁联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宿迁联盛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序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万
号 号 元)
1 宿迁联盛科技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15200188000 活期存款 已销户(注)
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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