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阮永平)
2024 年度,作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三会运作情况等。报告期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阮永平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
专业,博士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就职于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总部,任分支机构负责人;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
获博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任公司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宿迁联盛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宿迁联盛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宿迁联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具备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实际出
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8 8 5 0 0 否 5 5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本人专业特长,对公司本年度审议的财务报表、非股权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各方面,结合行业特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 2024 年度共组织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同意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同意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日常工作。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同意票。
(三)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身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行业知识和新规是本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与责任,以便于更好地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2024 年度,本人在 1 月份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针对独立董事的履职培训,完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2024年第 1 期)的所有课程,针对课程内容,本人积极参与,对正确理解证券法律法
规、提高履职质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产生极大帮助。2024 年 12 月 16 日,
建议专题课程》,本人积极参与课程内容,对相关业务规则和反舞弊履职能力的理解产生更深刻的认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宿迁联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听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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