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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22:23:00 股吧网页版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4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源智合”)共持有宿迁
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0,568,557 股,其持有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30%,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沿海投资”)共持有公司 34,280,000 股,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8.18%;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工邦盛”)共持有公司 7,900,000 股,其持有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9%;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邦盛聚源”)共持有公司 690,000 股,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6%。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方源智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方源智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拟减持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2,569,02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方源智合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
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方源
智合对本公司的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沿海投资、新工邦盛、邦盛聚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沿海投资、新工邦盛、邦盛聚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拟减持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合计减持数量
不超过 12,6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沿海投资、新工邦盛已通
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
截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沿海投资、新工邦盛对本公司的投
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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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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