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1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开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振华转债”、“本期转债”)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支付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湖
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振华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687。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40,621.00 万元。
(六)发行数量:4,062,100 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30 年 7 月 11 日。
(九)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x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8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7 月 1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1.64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8.20 元/股。
(十三)本期债券信用评级: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十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振华转债”第一年付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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