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振华转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振华股份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号)核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公开发行40.621万手(406.2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621.00万元,发行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9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0,62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振华转债”,债券代码“113687”。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振华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1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即2025年1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1.64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8.20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4日起调整为8.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振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振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64元/股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振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同时自本次会议后未来12个月内(即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再次触发“振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6年3月11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振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1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振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