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林晚发:男,出生于 198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系主任、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8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无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本着勤
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均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 2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召集、参加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内部审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独立董事沟通会等形式,2025 年 12 月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有效推动了年报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保持独立判断立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顺畅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本运作等动态。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认真筹备议案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公司定期向本人通报资本市场监管形势、最新政策法规解读以及公司股东持股变动等信息;积极支持本人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开展的相关培训,及时传达证监局、交易所下发的监管提示与工作通知,助力本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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