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灿宇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耿玉龙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振华股份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为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
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度,已制定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和定期回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针对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尽职调
查和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诺的情况。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经核查,公司董事、总经理柯愈胜先
生之子柯彦廷先生于2023年8月21日
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在柯愈胜先生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公司股票,上述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柯愈胜先生
6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已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振华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股份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公告编号2024-010)。除上述情形
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并能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