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7:04:43 股吧网页版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践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指导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切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于 2025 年 3 月 8 日披
露《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并通过系统化战略部署与精准施策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根据专项行动倡议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和实施效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锚定“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战略愿景,围绕“环保、能源”两大主题,不断优化“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模式,紧抓“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系统构建质量并举的高质量发展路径。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改革拓展价值新空间,着力实现经营效能与规模体量的协同跃升,全面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与发展韧性,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 年以来,公司始终聚焦能源主业开展投资布局,以热电联产业务为基础横向扩展,同步加速新能源产业赛道突破。在热电联产板块,公司围绕热电联产、固废处置等方向进行项目开发,全力拓展并积极推进落地;在新能源板块,
做好产业链协同与资源整合优化,着力打造新能源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助推新能源业务发展。

(一)做深做实能源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及可持续发展。

在能源实业领域,公司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挖潜增效,通过精细化管理、科技创新驱动,不断提升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成长空间,实现价值跃升。2025 年,公司能源实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31.21 亿元,实现净利润 5.06亿元。此外,公司成功推进收购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锅炉总容量 480t/h,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48MW,作为湖州市南浔区中部唯一公共热源点,资产优质、区位稀缺。项目纳入后,公司在浙江省内运营的热电公司增至 7 家,进一步优化能源实业布局,扩大营收与利润规模;同时与存量项目形成资源协同、运营联动,推动经营效率与规模体量同步提升,持续巩固公司在能源实业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在能源贸易领域,公司不断深化供应链布局,推动煤炭贸易产业化,通过上下游延伸、区域拓展和业务模式优化创新等,有效提升产业链的弹性和韧性,提高经营质效。2025 年,公司能源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341.82 亿元,实现净利润 3.09 亿元。

(二)落实产业协同一体化,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优化存量稳增长,内生外拓调结构,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内凭借现有产业链及资源优势,精研区域发展环境,凝聚区域协调发展合力,健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产业链融合发展,强化竞争优势;对外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行业优秀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构建协同发展共同体,助力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电源供给结构,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

能源实业板块,公司聚焦综合能源服务,助力绿色低碳转型,通过园区综合供能、固废协同处置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深入挖掘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价值,推动下游客户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2025 年,公司销售蒸汽 873.19 万吨,同比增长
1.14%;总供电量 147,403.55 万千瓦时(其中光伏供电 3,282.20 万千瓦时、生
物质供电 31,276.05 万千瓦时),同比减少 4.11%;销售压缩空气 330,979.00 万
m3,同比增长 12.33%;处置污泥 83.24 万吨,同比增长 7.52%;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此外,公司持续完善新能源业务布局,通过纵向产业合作生态化以及横向集成服务一体化,强化与新能源行业生态圈头部企业合作,以设计咨询、投资运营、采购建造为切入点打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路径。
能源贸易板块,公司煤炭流通业务继续深化向供应链两端延伸的发展总基调,积极拓展与上下游伙伴的多元合作关系。2025 年,煤炭销售量达 6,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