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4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海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安排,
张海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张海潮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上 是否存在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具体职务(如适 未履行完
期日 股子公司任职 用) 毕的公开
承诺
2026年4月 2028 年 2 月 职工董事、财务
张海潮 董事会秘书 24 日 12 日 工作调整 是 总监、董事会专 是
门委员会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张海潮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起生效。张海潮先生所负责的
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
影响。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张海潮先生将继续履行《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
张海潮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海
潮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志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温存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温存元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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