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扬子江新材和恒信玺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三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7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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