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9:27:23 股吧网页版
天和磁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36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袁文杰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推进股东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5 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67,170,150.82 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160,550.15 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64,2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6,070,000.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1.00%。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