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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6:36:43 股吧网页版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非独立董事、3 名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芳女士、马建琴女士、邱仲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冯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意提名施建明先生、施屹先生、范春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芳女士、马建琴女士、邱仲华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芳女士,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1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9 月至
今任湖州新力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冯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20 年 9 月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信披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罚款,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马建琴女士,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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