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现将主要修订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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