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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5 18:09:23 股吧网页版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施屹先生(董事长)、施建明先生、范春跃先生、庄利明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冯芳女士、马建琴女士、邱仲华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其中,庄利明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其他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也不存在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施屹(主任委员/召集人)、施建明、邱仲华;

2、提名委员会:邱仲华(主任委员/召集人)、马建琴、施屹;

3、审计委员会:冯芳(主任委员/召集人)、邱仲华、施建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建琴(主任委员/召集人)、冯芳、庄利明。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其中,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冯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施屹先生;

2、董事会秘书:张红星先生;

3、副总经理:闻娟英女士、蔡芳女士、张红星先生、杨忠明先生、孙汉忠先生;

4、财务负责人:范春跃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唐瑛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红星先生、副总经理闻娟英女士、蔡芳女士、杨忠明先生、孙汉忠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唐瑛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总经理施屹先生、财务负责人范春跃先生的简历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
会秘书张红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唐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99 号

电话:0572-3958999

传真:0572-3651899

电子邮箱:cady_info@chinacaidie.com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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