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热威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82 号文《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2,423.1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860.4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562.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9,018.49 万元,收到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 1,133.9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42,678.18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2,423.1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4,589.38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1,860.40
二、募集资金净额 80,562.7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9,018.49[注]
本年度使用金额(募投项目投入) 9,596.35
本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350.00
本年度暂时补流金额 3,963.05
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赎回净额 11,000.00
加: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133.97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34.2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7,602.99
[注] 其中项目投入 36,318.49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 万元,合计
39,018.4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支行、2023 年 9 月 20 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
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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