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陈旭琰)
本人作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旭琰,男,1982 年出生,硕士学位,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会议召开前,都细致研读会议相关文件与议案,主动就关注事项进行问询并索取补充材料;会议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深入参与各项议题的审议与讨论,凭借专业背景,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期间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 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形。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陈旭琰 2 2 1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率 100%,审议事项包括关于提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出席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率 100%,审议事项 包括提名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尚未涉及需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 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 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与广大中小股东的沟通工作,积极通过参
加公司股东会等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保持交流互动。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 持续关注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及权益保护等问题,广泛听取 并认真梳理中小股东提出的各类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职责。
(六)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动态,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及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同时,本人定期审阅公司经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具体情况,从而形成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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