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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5:48:00 股吧网页版
乐惠国际: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7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鲜啤三十公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募集资金的用途增加现金管理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05 号”《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1,715,246 股,每股发行价为 35.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7,999,977.28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809,194.1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4,190,783.17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083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及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鲜啤三十公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一: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昆明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二)主要补充内容

1.各方同意将原协议中第一条:“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监管账户不得提现,不开通通兑,不开通网银除银企对账、查询、支付以外的其他功能,不开通企业 APP 等自助支付渠道,公司一卡通仅开通自助回单机查询打印功能,不允许签订代扣、不允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多级现金池等系统可以自动扣划或划转的业务,如需柜面支付凭结算业务委托书至开户网点办理。”变更为:“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昆明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现金管理(包括投资产品),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监管账户不得提现,不开通通兑,不开通网银除银证转账、公司理财、单位结构性存款、银企对账、查询、支付以外的其他功能,不开通企业 APP 等自助支付渠道,公司一卡通仅开通自助回单机查询打印功能,不允许签订代扣、不允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多级现金池等系统可以自动扣划或划转的业务,如需柜面支付凭结算业务委托书至开户网点办理。”

2.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外,其他条款仍按原协议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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