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2026 2 25
众会字(2026)第02268号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惠国际公司”)截至2026年2月25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乐惠国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乐惠国际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乐惠国际公司截至 2026年2月25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乐惠国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乐惠国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10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 定,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6年2月25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2021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15,246股,每股发行价为35.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17,999,977.28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9,194.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0,783.17元。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众会字(2021)第00831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6年2月25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变更后初始 截止日余额
号 存放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
1 份有限公司象山 39708001040015987 2021 年 2 月 23 日 122,320,732.64 15,980,732.64 201,321.17
西周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宁波象山 3320021310120100061417 2021 年 2 月 23 日 58,000,000.00 18,000,000.00 150,049.77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3 限公司宁波江北 8114701013700377786 2021 年 2 月 23 日 100,000,000.00 61,000,000.00 144,066.8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