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职责监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 5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4 人。
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其中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38 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4,478.8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工作组进场前就年度审计工作与工作组进行了详尽沟通,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就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绍,在审计工作中与公司管理层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及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同签字会计师及现场负责人就审计方法、审计中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审计
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在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对四川华信的资质条件、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详尽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工作期间勤勉尽职、执业规范,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完成了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任务。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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