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7:36:23 股吧网页版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四川华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四川华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
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
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 5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4 人。

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其中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38 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4,478.8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5 年 5 月,自 1995 年 3 月起
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德龙汇能、博瑞传播、浪莎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寿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199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1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银河磁体、通威股份、泸州老窖、泸

天化、巨星农牧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权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6 月,自 2018 年加

入四川华信,并开始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邦生物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2007 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兴源环境等。

三、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兰、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寿福、签字注册会计师权帆近三年无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具体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2022 年 12 月,四川华信收到浙江监管局【2022】

144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

毕并向浙江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因兴源环境2021年报审计项目,
1 唐辉 2022-12-8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监管局

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因兴源环境2022年报审计项目,
2 唐辉 2023-11-7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监管局

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