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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6:28:45 股吧网页版
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共 3 名委员组成,
委员分别是:独立董事董毅(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承军和董事刘术强。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换届选举,其中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共 3 名委员组成,委员分别是:独立董事高千亭(主
任委员) 、董事蒋涛、独立董事吴良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1、2025 年 01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的议案》。
2、2025 年 0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3、2025 年 0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5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5 年 0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6、2025 年 10 月 22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慎核查,认真审阅了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就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大事项及其处理方法等与其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的核查,认为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在充分了解内外部审计机构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审阅、审计情况的基础上,与管理层就报表编制及重点事项开展了充分沟通,并从专业角度对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
了核查。经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或重大错报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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