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孟岳成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获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曾任东北农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原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科研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浙江工业大学食品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工;2004年7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内兼任欣融国际(HK01587)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于2025年12月15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有: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每项议案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对于重大经营、投资、选举、聘任等决策公司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
姓 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事会会议次数
孟岳成 1 1 0 同意全部议案
(二)股东会参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股东会1次。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由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
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高效、顺畅的沟通,切实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中小股东保持顺畅的沟通渠道,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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