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6-00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康青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5,878,402.9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2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1,5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58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4.90%。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在股东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
限一年;审计费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作风,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必要的关注并保持及时的沟通,审慎发表了专业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继续聘任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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