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亚太会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亚太会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会计所合伙人数量为 88 人,
注册会计师 5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30 余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7,761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5,337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5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 家,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亚太会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065.9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立华女士,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共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开始为新疆火炬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坤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新疆火炬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徐淼鑫女士,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及 28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其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亚太会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亚太会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其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和改进。中审亚太会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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