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新疆火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训森先生和颜莉女士、董事谭常景先生组成。其中郑训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员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监管要求,规范召开 4 次会议,审议了 11 个议案,会议通知、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3 日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6、《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7、《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4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20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新疆火炬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保持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或重要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应法规的要求,全面核查公司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经审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业务流程规范有序,现行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规范运作、协调制衡,治理机制有效运行,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实际运作符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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