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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0 15:47:21 股吧网页版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 207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介绍股东到场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3、宣读大会有关议案并审议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5、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6、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7、收集现场表决票并计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8、休会,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1、宣布股东大会闭幕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特别提醒: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一、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录音笔、相机等设备。为使会议正常召开,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设为静音状态。

九、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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