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794,853.1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5,364,899.8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422,499,149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349,948.9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8.87%。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 额 44,439,311.00 元 ( 不 含交易 费用) , 现金分 红 和回购金 额合计
69,789,259.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9.4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44,439,311.0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9,789,259.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9.49%。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349,948.94 54,924,889.37 20,452,0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120,398,832.9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7,794,853.15 64,608,123.83 101,002,917.42
的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 1,335,364,899.81
未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00,726,913.31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0,398,832.96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84,468,631.4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21,125,746.27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否
计现金分红总额(D)
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261.78
现金分红比例(E)是 否
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注:2025 年回购注销总额含以前年度回购并在 2025 年度办理注销手续的股份回购注销
金额。
二、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 年中期(含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规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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