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
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从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程序等方面对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做出了规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了解公司经营以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要求。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委员对议案
3、《关于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 及相关资料进行
2025 年 4 月 27 日 告>的议案》; 认 真 审 阅 和 讨
4、《关于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论,一致通过议
5、《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
案》;6、《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委员对议案
及相关资料进行
2025 年 8 月 27 日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认 真 审 阅 和 讨
1、《关于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论,一致通过议
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与会委员对议案
及相关资料进行
2025 年 10 月 29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认 真 审 阅 和 讨
日 1、《关于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论,一致通过议
案,并同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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