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顾江)
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顾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文化部—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江苏省文化产业学会会长、江苏文化产业研究基地主任、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重大课题《经济转轨中的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的首席专家,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客座教授(1999.7-2001.8)、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教授(2004.11-2005.2)。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6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股东会次数
6 6 0 0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任职期间,出席审计委员
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同时,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
2025 年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任期内应出席的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对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督促公司积极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
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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