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要 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 关承诺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以及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项目 交易后(备 交易后(备
交易前 考) 变动比例 交易前 考) 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7,614.65 8,091.08 6.26% 17,011.25 18,429.36 8.34%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 0.47 0.49 4.26% 1.07 1.14 6.54%
益(元/股)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预计将有所增长,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如果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未达预期,或因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导致标的公司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形,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以下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一)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一方面,上市公司将通过整合双方的技术能力和市场渠道,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产品下游应用场景,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借助标的公司在堆垛机等智能物流装备领域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提升智能物流装备的自产能力以达到降本增效,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架构,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上市公司组织结构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股东回报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根据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