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丽君)
本人作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石丽君,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北自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仔细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除应当回避表决事项以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席董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石丽君 10 10 0 0 否 4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参加会议,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方案制定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质等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在会议上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实现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本人意
见
第二届董事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提名委员 2025.01.13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会第一次会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
1、审议《关于推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 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会第一次独 2025.04.11 2、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同意
立董事专门 易的议案》
会议 3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本人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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