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桥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剑桥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 号文)核准,公司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24,806 股(以下简称“2020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9,999,993.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224.66 元,公司实际筹集资金人民币 731,024,769.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20 年度,“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原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080.1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03.20 万元及账户孳息(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2,212.57 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度,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18.57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37,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度,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1.82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29,3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度,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16 万元。原项目因故变更为以
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为主体实施“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智造基地项目”(在发改委实际备案名称,以下简称“新项目”)后,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50.52万元用于支付建筑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款等。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2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度,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78.33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19,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5 年年度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394.12 万元,未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人民币 0.00 元
(含历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5,642,186.86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7,617.53 元的净额人民币 5,634,569.33 元)。至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4 月 16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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