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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01:42 股吧网页版
剑桥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贵松)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司代码:603083 公司简称:剑桥科技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贵松)

作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刘贵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IEEE(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CCF(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教育部大学计算机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讯评议专家。2000 年 4 月起至今历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计算机学院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院长。历任公司第三届、
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因任职满 6 年辞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本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
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在内的各项议案,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现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数

15 15 0 15 0 0 否 3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 2 月 21 日起至今,本人兼任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2021 年 5 月 28 日起至今,本人兼任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本人兼任第三
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6 年 1 月 15 日,本人因任期满
6 年辞任。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在认真审议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二)公司调研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调研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本人通过线上方式出席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和多次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阅读公司发送的会议相关资料;会中认真审议并与其他参会人员讨论会议的各项议案;并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等。此外,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线上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A1 前董监高专项培训,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第 6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
训”,不断提升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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