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01:42 股吧网页版
剑桥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
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姚明龙先生、张杰先生和刘贵松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姚明龙先生任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修订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应当占大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财务或者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至少有一名成员需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审计委员会财务专业人士的
资格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该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要求不变。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
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袁淑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后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调整为:姚明龙先生、袁淑仪女士、
刘贵松先生,其中姚明龙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制度,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5、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6、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