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
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姚明龙先生、张杰先生和刘贵松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姚明龙先生任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修订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应当占大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财务或者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至少有一名成员需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审计委员会财务专业人士的
资格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该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要求不变。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
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袁淑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后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调整为:姚明龙先生、袁淑仪女士、
刘贵松先生,其中姚明龙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制度,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5、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6、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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