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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03:01 股吧网页版
剑桥科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1-11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10A004606号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剑桥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剑桥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剑桥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剑桥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剑桥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就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或“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号文)核准,公司向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24,806股,(以下简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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