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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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G SHANGHAI CO., LTD.
上 海 剑 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66)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二十八次 董事会(「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利润分配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 (含税)。倘此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於2025年度股东会上审议批准,将不晚於2026 年6月26日(星期五)派发予本公司股东。
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即将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4,749,900.2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2,650,373股(其中:A股
275,588,373股、H股77,06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8,742,104.44元(含税)。倘此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於2025年度股东会上审议批准,将不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派发予本公司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A股股利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利以港元派发,实际派发金额按照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的平均基准汇率折算。
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即将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承董事会命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rald G Wong先生
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上海,2026年3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i)执行董事Gerald G Wong先生、赵海波先生、赵宏伟先生及张杰先生;(ii)独立非执行董事秦桂森先生、姚明龙先生及袁淑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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