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IG 开曼”)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2,025,7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2,650,373 股,下同)的 9.08%。上述股份来
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
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 IPO 前股东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令科技”),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5,850,4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6%。上述股份来源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
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CIG 开曼和康令科技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9,469,0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9%。其中,在任意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053,0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任意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26,5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Gerald G Wong 先生(持有 CIG 开曼
100%股权)承诺其个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海波先生(康令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其个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2,025,735股
持股比例 9.08%
当前持股 IPO 前取得:6,071,692股
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25,954,043股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股东名称 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5,850,476股
持股比例 1.6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5,850,476股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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