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239,30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1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06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4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83.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56.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 号)。由于相关印花税减半征收,减征额 12.17 万元调增募集资金净额,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68.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19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8 月 4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331.04
二、募集资金净额 48,668.9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2,595.34
本年度使用金额 1,455.55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18.1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00.1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航空”)于2020年8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8月16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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