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27:03 股吧网页版
甘李药业:股东会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艳青(已离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何艳青,女,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2008 年至 2023 年,任职于北京金华诚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24 年至今,担任北
京合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至 2025 年 5 月,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
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本人仔细审阅相关材料, 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 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学决策发挥了作用。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

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会议

何艳青 2 2 0 0 否 1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

为委员就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

核,并为强化内控机制提供了建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独立董事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

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会面、会议、电话等方式保持了

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就独立董事关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沟通。
2025 年,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在对公司财务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本人

和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

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

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